【徐自強的練習題】金馬54最佳紀錄片入圍
徐自強因1995年黃春樹命案,遭判死刑定讞,經歷 九次更審,其中共計被判處七次死刑、二次五期徒刑,也讓 大法官因此案做出釋字第582號解釋:「共同被告的陳述 若是用來認定犯罪事實的證據,必須在審判中具結並經過證 人交互詰問的程序,此外也不能將陳述當成有罪認定的唯一 證據」,經過逾二十年終無罪逆轉定讞。救援徐自強成功後 ,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等國內NGO,協同影像工作者拍 攝《徐自強的練習題》紀錄片,紀錄下這份歷史,希冀能喚 起大眾對於司法改革、冤案平反的重視。
徐自強本人的座談,第一手的經驗分享戳破我對法律的 某些幻想,像是他說如果有天真的上了法庭,要多多講話, 你以為真的有緘默權嗎?行使緘默權法官就說你默認。而無 罪推定真的很重要,因為你沒辦法證明你沒做的事。所以每 次去開庭都會很生氣,你會深刻地感受到,法官覺得接到你 這案子很倒楣,想要趕快程序走一走、判一判了事就好。我懷疑他們根本都沒有看卷宗,只會抄來抄 去,不然怎麼連錯字都一樣?有時候都不曉得他們在幹嘛。 例如有次我被判死刑後去拿羈押票,法官還提醒我要記得上 訴,這個案子有很大空間,一定要上訴。我就想說如果有很 大空間,你幹嘛判我死刑呢?他怕我沒有上訴,死在他手上 。所以他們判決書都會有很多地方故意寫錯、留個漏洞,讓 我們有機會可以上訴。當初更七審我就覺得我會出來,因為 司改會、律師跟我們都認為這個法官是好法官,所以應該會 判我無罪,可是他卻只有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你看法官的 壓力有多大,所以我們很生氣,像這些法庭現實的殘酷,你 們應該都沒有辦法想像。我認為我會無罪是因為很幸運,不 是因為台灣的法律很好。不然釋字第582號解釋下來都多 久了,歷經更七更八更九審,該判無罪早就判了,為什麼會 拖那麼久?
徐自強案挑戰台灣司法無罪推定的極限,林永頌律師、 尤伯祥律師提到,問他們徐自強到底有沒有牽涉其中,他們 真的不知道,但是從證據來看是沒有,所以當然不能判徐自 強有罪。的確,徐自強擁有不在場證明等諸多有利證據,有 沒有共同謀畫不知道,但真的沒有犯下此案。
徐自強先生也期許法律系學生,如果日後從事司法官時 可以更加警覺,例如檢察官,負起起訴的責任其實十分重要 ,當你決定起訴的時候,你就改變一個人的一生,不論最後 有罪無罪,他的家人、工作、朋友等生活都被你的起訴狀給 攪亂了,希望以後成為檢察官時,起訴前可以先多想一想; 而如果是法官,希望法官將我當作是個人,而不是把我當作 是一個作業,看都不看、問都不問就把我批閱帶下。歷經那 麼多次判決、法官,真的有問我、在審的也不過幾個,其他 都是很快就解決了。但是像更七審的法官有好好的問案,最 後也只是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罷了。
他說他早就不恨了。一開始當然會很生氣、不相信別人 ,畢竟就是朋友把他搞到現在這個局面的。但已經那麼久了 ,早就不恨了。面對冰冷的國家機器,他相信人,相信人會 改變。所以,他現在對人是很有信心的。
《徐自強的練習題》圍繞著徐自強案,並帶出最重要的 「無罪推定原則」,如司改律師說的,我們都不是上帝,永 遠也不知道事實是什麼,而法官卻在做上帝的工作,因此只 能從客觀證據出發;或許又如李茂生老師說的,「無罪推定 原則」是違反人性的,但在案件進入法院,法律的最後一座 堡壘,司法人員必須違背人性去做合理判斷,才是司法存在 的價值。
徐自強因1995年黃春樹命案,遭判死刑定讞,經歷
徐自強本人的座談,第一手的經驗分享戳破我對法律的
徐自強案挑戰台灣司法無罪推定的極限,林永頌律師、
徐自強先生也期許法律系學生,如果日後從事司法官時
他說他早就不恨了。一開始當然會很生氣、不相信別人
《徐自強的練習題》圍繞著徐自強案,並帶出最重要的
電影爽度:7
故事劇情:10
氣氛營造:7
演技表現:10
題材鮮度:8
故事劇情:10
氣氛營造:7
演技表現:10
題材鮮度:8